人们纪念张国荣的时候,常常会提到一件他的轶事,他来内地拍电影,向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,通常会说“我叫张国荣”,而不是“我是张国荣”。
一字之差,两种为人的态度。在陌生人面前,“我是”是一种对自己的高估,许多骇人听闻的自我评估,其实也就从面对陌生人时的“我是”开始。但“我叫”是不是好一点?那又未尝不是对自己的低估,一个人如果已经可以使用“我是”来介绍自己,却还是用“我叫”,更是有刻意之嫌。问题在于,当事人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别人心里的位置,不知道该怎么起头才好,总之是左右为难。
女诗人克里斯蒂娜·罗塞蒂有则著名的轶事,这则轶事出现在玛丽·福·桑德斯为罗塞蒂写的传记里,一次茶会上,人们以轻浮随意的态度谈起了诗歌:“突然,一位身穿黑衣服的娇小女人从椅子上站起来,一步一步走到房子中间,神色庄严地向全场宣告:‘我是克里斯蒂娜·罗塞蒂!’说完,她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。”
此时,这个名字,与诗歌的尊严有关,与她在词语的炼金术中呈现的天赋、耗费的时间有关。
“我是”的确需要太多积累,需要耗费时间来成就。所以,黄舒骏在《改变
1995
》里这样唱:“成龙终于用英文兴奋地跟好莱坞说
i am jackie chan
。”“终于”二字,说明了一切。
另一种可能是,“我是”或者“我叫”都不管用,命名的主动权被别人夺走了。尼克·凯夫的歌《野玫瑰盛开的地方》里,女主人公幽幽地唱着“人们叫我野玫瑰,但我的名字是
Elisa Day
”,因为人人都知将有不祥的事情在她身上发生,于是剥夺了她本来的名字,用一个宿命的名字来称呼她——“野玫瑰”,被称作“野玫瑰”的,是娇艳的美女,而且铁定死于非命。命名权的被剥夺,和命运的被掌握,往往同时发生。
左右为难之中,人们发现了一种较为保险的做法,就是把自己汇入一种集体身份里,从此就可以大大方方地使用“我是”了:“我是特种兵”、“我是歌手”、“我是车手”,财经网站推出的互动资讯专题叫“我是专家”。
集体身份像一个公众账户,不论你往里面存了多少钱,只要你被接纳了,就可以使用这个公共账户,获得一个大于自己评估值的虚拟身份。这大概是许多人寻求集体荫庇的重要原因。
所以人们会喜欢“
007
电影”,詹姆斯·邦德总是在重要时刻出场,并直接亮明身份:“我是詹姆斯·邦德”,没有丝毫犹豫,也不加任何前缀,哪怕是“军情六处”。他相信在特工的世界里,无人不识他,而他的名字也的确具有极大的震慑力,不需要忸怩作态。
事实上,更愿意相信这种震慑力的,是观众,内心深处,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有资格用“我是”宣示自己的存在,詹姆斯·邦德不过是个代行者,所以,“我是詹姆斯·邦德”会成为“
007
”系列的标志性台词,并且永远会出现在最著名台词的排行榜上,为它撑腰的,给它充当后台的,就是这种微妙的渴望。
从今天开始,我会在每篇文章后面,放一张我拍的照片,说说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,以及拍摄时的故事。
这张照片,是2013年10月3日下午18点拍的,地点是喀纳斯。
那天,我们住在白哈巴,晚饭后,我们在小村子的街道上散步,几个哈萨克孩子,从街道那头跑过来,翻上木栅栏,坐在栅栏上聊天。
夕阳的光照在他们的脸上。
已经算是晚秋了,空气中有枯叶的味道,还有四下里炊烟的味道。
这是他翻栅栏的那一瞬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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